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全市“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辦〔2022〕3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全市“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2年10月20日
全市“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方案
為深刻吸取近期火災事故慘痛教訓,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市開展“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綜合治理,全力推進“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災風險,堅決防止各類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平穩。
二、治理范圍
小生產加工企業、小商店、小歌舞娛樂游藝場所(含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場所、小養生保健休閑場所、小旅館、小診所、小培訓機構、小餐館等“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涉疫場所;“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等場所;城鄉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等消防重點場所和各類商場市場。
三、整治重點
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暢通、防火分隔不到位、違規留宿住人、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物品擺放占用消防車通道等重點問題,涉疫場所大量使用塑料薄膜、酒精等易燃物品、鎖閉安全出口、違規用火用電、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等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對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擅自營業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對存在經營、倉儲、住宿等“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必須在住宿與經營、倉儲部分之間設置符合標準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三)對在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固定廣告牌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設置易于從房間內部開啟的裝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設置的,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
(四)對擺放物品、停放車輛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的行為,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執行。
(五)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并予以處罰。
(六)對飯店、網吧、美容、健身休閑、娛樂游藝等場所內設置包間、休息室,變相留宿人員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員,對住宿部位一律責令停用或依法實施臨時查封。
(七)對非法液化氣充裝點、作坊式化工加工點、小煉油化工廠等違法生產、儲存、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八)對電動自行車在門廳、樓梯間、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以及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或者易燃裝飾材料的,一律責令拆除;市場監管部門要從市場經銷源頭徹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鋼板。
(十)“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違規使用液化石油氣等明火的、違規存放大量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一律予以清理。
(十一)對存在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十二)因疫情封控的區域,要采取視頻連線、電話指導等方式,對“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開展遠程檢查指導,督促單位整改安全隱患。
(十三)對涉疫場所,要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采取遠程指導與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指導涉疫場所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強化用火用電管控,加強值班值守和防護巡查。集中隔離點嚴禁吸煙、做飯,電氣線路應規范敷設,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人員住宿場所外窗嚴禁設置鐵柵欄,加強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管理,嚴禁鎖閉,在落實管控措施的同時,確保緊急情況下能夠快速開啟。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憂患意識、底線思維、問題導向,主要負責同志親力親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問題、關鍵環節,真正走到、看到、落實到位,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紅線。各縣(市、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和高新區管委會是此次治理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是直接責任主體,要全面發動基層網格化管理力量,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傳教育。
(二)開展拉網排查。各縣(市、區)要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成立工作專班,每日對排查工作進行調度分析,實施精準治理。要細化分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排查任務和時限,組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網格人員、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等力量,對“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逐一登記造冊,逐一開展消防檢查和宣傳提示,要澄清檢查單位底數和場所基本情況,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單位,建立檢查臺賬。
(三)實施分包督導。各縣(市、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和高新區管委會要建立縣級領導分包聯系制度,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逐一分包,實地督導排查情況,幫助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調整充實消防安全委員會等消防管理組織,抓細抓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建立科級干部分包聯系制度,按照網格劃分,對轄區“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進行劃片包干,逐一明確分包督導人員,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排查各項標準,確保工作成效。
(四)強化培訓指導。公安、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逐一分包,抽調專人參與鄉鎮、街道排查工作,采取專題培訓、現場教學、聯合執法等形式,加強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等基層組織人員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明確工作標準和檢查方法,提高排查工作質效。
(五)強力推進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逐單位、逐場所建立隱患問題、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三個清單”,能當場整改的,要責令當場整改完畢,不能當場整改的,要分類確定整改時限,明確整改責任和督導責任,按清單督促隱患整改,切實形成工作閉環。2022年12月31日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全部督促整改完畢。
(六)精準宣傳教育。各級宣傳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突出留宿人員、彩鋼板臨時建筑、電動車停放充電、用火用電等重點,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技能。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發動基層力量,采取約談房東、傳單入戶等形式,上門開展宣傳提示。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每周組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和“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業主、營業員進行學習培訓,集中觀看典型火災案例警示片;結合每月25日集中檢查日和隱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隱患問題。廣泛發動群眾對“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通過撥打市長熱線12345進行舉報投訴,查證屬實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適當獎勵。
(七)健全工作機制。要結合隱患排查工作,推動“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幫助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管理,督促業主加強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做到人人掌握“一懂三會”(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縣(市、區)要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推廣應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等技術手段,提升場所本質安全水平。
(八)嚴格責任追究。凡發現隱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區、有漏洞,問題整改不精準、不果斷、不及時、不到位,工作沒有形成閉環的,要通過誡勉談話、上級約談等形式進行嚴肅處理;凡發生火災事故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逐一進行責任倒查,一律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管責任。要全面壓實單位場所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執法、曝光、納入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等手段,讓法人代表把安全生產的職責刻到腦子里、落實到行動上。
自即日起,每天17時前上報《“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統計表》,2022年10月24日前,各縣(市、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和高新區管委會要上報安排部署、工作聯絡人和縣級領導分包督導情況;每月30號前報送階段工作開展情況;2023年1月25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聯系人:李曉博 電話:13938668710
郵箱:pdsfhw@163.com
附件:1.“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統計表
2.“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活動“三個清單”
附件1
“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成立檢查組(個) | 出動檢查人員(人) | 檢查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家) | 發現火災 隱患(處) | 消除火災隱患(處) | 警告(人) | 責令 “三?!?/span> (家) | 罰款 (萬元) | 臨時查封(家) | 強制拆除(處) | 行政拘留 (人) | 清理違規留宿人員(人) |
說明:各項數據填報累計數。 |
附件2
“九小”場所、沿街門店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回頭看”活動“三個清單”
填報單位: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鄉鎮政府 (街道辦事處) | 序號 | 單位 名稱 | 單位 地址 | 經營 人員 | 聯系方式 | 經營 性質 | 單位基本情況(建筑面積、層數、人員數量等) | 是否住人 (住人數) | 存在問題 | 整改 措施 | 整改 責任人 | 整改 時限 | 備注 |